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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專區
 
1. 學雜費減免申請系統
依教育部規定辦理「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學生」、「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等6類身分學生,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逕予減免學雜費。除軍公教遺族已獲核定同學外,原住民身份同學仍須「每學年」,其餘身分同學仍須「每學期」檢附相關文件辦理。

辦理日期:依生輔組公告日期辦理

承辦人:馮文慧 小姐 E-mail:bli@ntu.edu.tw
   
2. 就學貸款申請系統
教育部就學貸款:
1.本校在學學生具有學籍及中華民國國民者。
2.學生本人及父母﹙已婚者為配偶﹚年所得符合下列其一者:
(1) 即前一年度年收入新臺幣114萬元以下,在學期間利息由政府全額補助。
(2) 家庭年收入114萬元以上至120萬元者,在學期間需自行負擔半額利息。
(3) 家庭年收入超過120萬元以上且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高中以上學校者,就學期間需自行負擔全額利息。
(4) 其他特殊情況(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者。

辦理日期:依生輔組公告日期辦理

承辦人:林奕延 先生 E-mail:linyiyan@ntu.edu.tw
   
3. 獎助學金專區 ─ 生輔組「獎學金公告一覽表
申請管道請洽生輔組、各院系辦、研發處、校外網站。由於研究生能申請之獎助學金項目,由生輔組承辦者較少,相關辦法與申請,務請上本組網頁詳加查詢。

承辦人: 曾肖儒 小姐  E-mail:srzeng@ntu.edu.tw
   
4. 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申請系統
依教育部規定針對符合下列資格同學,得申請本助學金:
  1. 本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學士班修業年限內學生(不含 1. 延修生、2. 已退學生、3. 休學生、4. 遭開除學籍學生、5. 在職專班)。
  2. 家庭年收入在新臺幣 70 萬元以下。
  3. 家庭利息所得合計新臺幣 2 元以下。
  4. 家庭不動產價值低於新臺幣 650 萬元。
  5.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不得低於 60 分(新生及轉學生除外)。
  6. 未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
  7. 補助方式依家庭年收入多寡予以學雜費補助,補助級距分為 5 級,金額從新臺幣 5,000 元至 16,500 元不等。

辦理日期及助學計畫詳細規定:生輔組公告

承辦人:趙志剛 先生 E-mail:eddiejhao@ntu.edu.tw

   
5. 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設置要點申請系統
領取本助學金之學生為非在職生且學習期間內每月應參與生活學習,生活學習由本校各學習單位以服務學習方式安排學習內容。
一、申請條件:
A. 本籍生:
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或家庭遭逢變故或有親人重病,影響家庭收入,或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或單親家庭,或學生本人學費及生活費來源主要係貸款,或經學習單位晤談,認定確有經濟困難。
B. 僑生:
由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認定。

二、申請程序:
同學至申請系統網站填報,獲學習單位遴選通過後,由學習單位通知報到。

三、辦理日期:
依生輔組公告日期辦理

承辦人:馮文慧 小姐 E-mail:bli@ntu.edu.tw
   
6. 研究生獎勵金
本校研究生獎勵金係為教育之目的,嘉勉在學研究生優異表現、協助其安心向學,並鼓勵研究生參與各系、所教學與服務而設置,期於學習過程中,提升研究生之研究知能及學術水準。
申請窗口:各系所辦公室
申請日期:每學期初(實際作業期程請參閱各系所公告)
申請資格:依各系所規範
相關辦法: 校級實施辦法各系所施行細則

承辦人:趙文理 小姐 E-mail:wenli@ntu.edu.tw
   
7. 學生急難慰問救助急難慰問救助專區
對於本校同學發生亡故、家遭重大變故、重傷或重病就醫等緊急危難者,予以適切之慰問救助 。

承辦人:林學呈 先生 E-mail:linsc@ntu.edu.tw
   
8. 學生團體保險學生團保專區網頁心理健康補助專區網頁(每月申請補助方式及相關醫療院所)
新生自8月1日(新學年開始日)起,因住院或意外傷害的醫療費用,可申請學生團體保險理賠。
為協助本校學生(在學生或休學生,不含交換生)快樂學習、健康成長,本校學生團保已於 103 學年開始新增心理健康補助服務,凡是新生入學後有注意力不集中、換氣過度、失眠、每週作 2 次以上惡夢、焦慮、慢性疲勞、暴食或厭食、精神衰弱或其他更嚴重症狀…等等影響校園生活需要額外幫助的情況,可每月申請最高 1,450 元的心理健康補助(補助限額內不限單月看診次數),以維護心理健康。

承辦人:林奕延 先生 E-mail:linyiyan@ntu.edu.tw
   
9. 希望餐點計畫希望餐點計畫專區網頁
1. 申請資格:
 (1) 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且確有需求之學生(不含延畢生)。
 (2) 就學期間未曾受二次以上(含)懲戒或大過(含)以上懲戒處分之學生。
2. 申請時間、申請資格及申請手續,請至希望餐點專頁了解。

承辦人:林奕延 先生 E-mail:linyiyan@ntu.edu.tw
   
  業務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聯絡電話:(02)33662048~2053
   
※其他相關連結:教育部圓夢助學網
※國際生各類獎學金,請洽詢國際事務處
※僑生各類獎學金,請洽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
※政府部門另有:人事行政總處子女教育補助、法務部被害人子女助學金、法務部受刑人子女助學金、台北市勞工局及新北市勞工局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行政院勞委會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內政部單親陪勵計畫、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助學金、行政院退輔會清寒榮民子女獎助學金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等,請逕向各機關辦理。但不得與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金重複請領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