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請先詳閱以下各項獎助學措施,請注意不要錯過申請期間。

1 博士生獎學金 國立臺灣大學博士生獎學金設置辦法 請詳見「研究生教務組」校級博士生獎學金(含國科會核配及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
2 學雜費減免 請務必先辦理減免再繳納學雜費
依教育部規定辦理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研究所在職專班不予減免)、原住民學生、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特殊境遇家庭等,視其身份別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減免學雜費。
3 就學貸款 一、 教育部就學貸款
學生本人及父母(已婚者為配偶)前一年度所得符合下列其一者:
1. 甲級(免息):家庭年收入120萬元以下(含120萬元)的同學。
2. 乙級(免息):家庭年收入逾120萬至148萬元(含148萬元)且貸款學生有1名以上(含)兄弟姊妹或子女。
3. 丙級(自付全息):貸款學生家庭年所得總額逾148萬元,且貸款學生有1名兄弟姐妹或子女。
4. 丁級(免息):貸款學生家庭年所得總額逾148萬元,且貸款學生有2名以上(含)兄弟姐妹或子女。
二、 華南銀行就學貸款
適用申請前項教育部就學貸款之外仍有需要再貸款的學生。
4 弱勢助學金 一、 家庭年所得新臺幣70萬元以下的學生,依其所得級距給予助學金,補助級距分為5級,第一級30萬元以下補助16,500元;第二級30萬∼40萬元以下補助12,500元;第三級40萬∼50萬元以下補助10,000元;第四級50萬∼60萬元以下補助7,500元;第五級60萬∼70萬元以下補助5,000元。
二、 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不得低於60分(新生及轉學生除外)、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不得超過2萬元及不動產價值合計不得超過650萬元。
5 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 限非在職生申請,經過遴選通過後於學習期間內每月應參與由本校各學習單位安排生活學習。
申請條件:
一、 本籍生: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或家庭遭逢變故或有親人重病,影響家庭收入,或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或單親家庭,或學生本人學費及生活費來源主要係貸款,或經學習單位晤談,認定確有經濟困難者。
二、 僑生亦可申請,其經濟資格由學務處僑陸組審定。
6 各項校設或公、私設獎助學金 一、 校設獎學金包括勵學獎學金(獎勵清寒及成績優秀)、傑出表現獎學金等。
二、 公、私設獎學金指各級政府、基金會、個人捐款之獎助學金等,約有250項。
三、 申請管道請洽生輔組、各院系辦及校外承辦單位(聯繫時請特別小心,勿上當受騙)。
四、 相關辦法、申請須知及繳件方式,請至生活輔導組「獎助學金公告一覽表」網頁查詢。
7 張榮發清寒扶助金 「臺大之友-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清寒學生生活扶助金」(非獎學金):可至生輔組網站首頁左側點選「助學措施/張榮發清寒扶助金」(未領臺灣身分證之僑生、博士生請勿申請)。
8 深耕計畫生活津貼餐食方案 具備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等資格且有需要者,學期間補助4個月、每月補助5,000元,以電子支付方式於校內合作之餐廳及商店使用。
9 研究生獎勵金 為嘉勉在學研究生優異表現、協助其安心向學,請於學期初向各系所辦公室提出申請(實際作業期程以各系所公告為準)。詳見生活輔導組網站首頁左側「助學措施/研究生獎勵金」。
10 急難慰問救助金 突遭急難之本校學生,予以慰問及救助,項目包括不幸亡故者、家遭重大變故及重傷或重病就醫致經濟陷困等。
11 學生團體保險 一、 休學生每學期仍可至生活輔導組拿繳費單至出納組繳交保險費,即可在休學期間持續接受保障。
二、 103年8月1日開始,新增「心理健康補助」,幫助學生快樂學習、健康成長。
12 國際生及僑陸生各類獎助學金 國際生·中文版請詳見「國際事務處網站
International Students:For the English Version, please refer to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website.
僑陸生·請詳見「僑生及陸生輔導組網站
13 臺大夢田深耕計畫 為落實對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整體求學歷程之關照,本校推動第二期「臺大夢田深耕計畫」。期望經濟不利生透過生活津貼餐食方案、國際交流、國內外實習等19項專屬資源與多元培力輔導機制。學生在執行企劃的同時,得以「按期」、「定額」獲得獎勵金,毋須擔憂生活所需,經歷「好好生活、吃飯睡覺運動交友、感恩助人、學生互助回饋社會」的感動經驗,提升學習成就。